未來廣東將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為主。除已批準立項的項目外,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將其供應對象納入公租房供應范圍。
近日廣東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廣東全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使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較低收入的特殊困難家庭,下同)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根據《方案》,廣東將逐步將全省現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軌運行,統一歸類為公共租賃住房(下稱“公租房”),只租不售。
而停建經適房在很大程度上與近年來各地經適房、限價房實施過程中的一系列亂象緊密相關。經適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種,對緩解住房困難家庭,特別是“夾心層”住房困難起到積極作用,但近年頻出丑聞,如武漢“六連號”、北京經適房違規出租、深圳開豪車申請保障房等。
保障房研究專家、廣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琳教授告訴《靠前財經日報》,暫停新建經適房主要是從保障性住房日后的退出、管理方面考慮。“停建當然有它的道理,大部分以租為主的方向是對的。但完全取消銷售型保障房的話,對一部分購買產權制住房有需求的人群將產生影響。”
陳琳說,保障房中以公租房為主體、配合一小部分銷售型保障房,也許更能契合更大多數人群的住房需求。事實上,像香港、新加坡,銷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她認為,要讓銷售型保障房更加合理地流通。銷售型保障房雖然帶有產權保障,但同時也是一個“內循環”,即將來如果要轉讓的話,也應該在保障房市場里流轉,并且收益有限,避免目前銷售型保障房的缺點。
也有專家認為,停建經適房可能會助推房價上漲。這是因為,一旦完全取消經適房和限價房,有相應需求的群體只能去市場上購買商品房,在現今供不應求的商品房市場環境下,這有可能會推高房價。
不過,暫停新建意味著以后一旦有需求,經適房仍可能重新開啟。“這可以觀察一段時間,看看被保障人的反應再作決定。”陳琳認為,暫停新建經適房主要是想從完善退出機制方面考慮,“要不斷設計更完善的方案,而不是完全一刀切。”